详细资料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详细资料

让法律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来源: 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时间:2020-01-20

灵寿县地处河北省会石家庄西北部,县城距石家庄市区30公里,辖15个乡镇、279个行政村,县域面积1069平方公里,人口34.2万;目前,全县共有中小学校102所(含高中6所、初中15所、小学81所)、小学教学点124个,中小学生31000余名。2010年8月—2017年5月连续参加了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县关工委通过采取“4353”措施,即四个强化、三个坚持、五个注重和三个创新,扎实推动活动深入开展,使法律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落地生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显著增强,并得到上级充分肯定。灵寿县关工委连续三届荣获全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先进单位称号,灵寿县文教局荣获全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优秀组织奖,灵寿中学、灵寿县初级中学、灵寿县青同镇中3所学校,荣获全国“零犯罪学校”荣誉称号,灵寿县关工委主任钱少宗等7人荣获全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先进个人称号,韩力等36名老师荣获全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优秀辅导员称号,有36名同学分获一、二、三等奖。2011年7月和2014年8月,两次应邀到人民大会堂参加由中国关工委、中国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表彰大会,倍受鼓舞。

一、突出四个强化,凝聚“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关工委、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县团委组成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县各学区、各独立高中、初中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时调整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39名、法制辅导员76名,形成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安排部署。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借鉴第一届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成功经验做法,结合灵寿实际,研究制定第二届普法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将活动详细划分为准备、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严格规定参加对象和活动内容,明确活动的总要求和督导考核标准,为活动的健康开展指明方向。

(三)强化骨干队伍。在原来“五老”人员、律师和公、检、法、司业务人员组成全县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基础上,将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基层政法干警,充实到宣讲团队伍。定期组织宣讲团成员充分利用学法用法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报告,为青少年学法用法营造良好氛围。八年来,先后在全县15个学区的40所中小学校、5所县直属中小学校和3所私立学校开展了法制教育报告,受教育中小学生累计12万余人次。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灵寿周报》等媒体开辟专栏,对各学区学校普法教育启动仪式、法制课、法制校长报告、普法宣讲等活动进行大力宣传报道,使全县所有学校、教师、学生深入了解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意义。八年来,县电视台共播放“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活动新闻报道21次,《灵寿周报》等内刊刊载相关报道130余篇。

二、突出三个坚持,夯实“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基础

(一)坚持深入调研,加强工作指导。从县关工委、教育局、综治办、司法局、县团委抽调人员,组成由县关工委各位老主任任组长的六个调研指导组,按照有组织、有方案、有布置、有声势、有活动、有成效的“六有”要求,定期深入山区、丘陵、平原区域的各高中、初中和小学,通过与师生座谈等形式,对各学校普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深入调研和督导。针对各学校普遍存在的普法教育读本少、学生死记硬背、忽视联系实际、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及预防措施说不清等问题,分门别类地指出改进措施,确保普法教育活动扎实健康开展。

 

(二)坚持教师带头,发挥表率作用。每年组织全县3100多名教师,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知识学习和结业考试,将考试成绩存档备案,作为教师年终综合考核的内容之一,增强全县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教师的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水平,推动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有序发展。

(三)坚持健全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完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建立了由学校、家庭、社会构成的“三位一体”普法教育网络,实行由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业务骨干担任法制副校长的聘任制度,实现全县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建立校园警务室15个,经常性组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学生对“真、善、美”和“假、丑、恶”的识别能力。

三、突出五个注重,丰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方式

(一)注重正面典型教育。坚持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经常性组织青少年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同时,通过印发新时期英模人物先进事迹材料,对青少年进行正面教育,引导青少年以英模人物为标杆奋勇上进。

(二)注重反面警示教育。2013年9月—11月,先后分12批组织高中、初中和小学高年级学生代表1200余人,到灵寿看守所实地参观,通过让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法,干警现场讲解反面典型案例,解答学生提出的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相关问题等方式,警示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

(三)注重校园文化教育。充分利用主题班会、黑板报和墙报等方式,在校园内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黑板报每学期安排两期“普法知识专刊”,并印发相关材料在班级黑板报刊登。利用学生广播站定期广播法律法规条文,在校园显要处张挂宣传标语,使师生耳濡目染,为校园普法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校风文明建设。

(四)注重音像直观教育。在各学校建立健全电化教育体系,多渠道收集法制教育音像教材200多部,每学年循环播放组织师生收看,充分发挥音像教材的直观教育作用。同时,组织师生收看爱国主义教育和形势教育专题片,有计划地安排收看《国旗法》、《中学生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自救自护常识》等录像,做到学习内容广泛、师生受教育深刻。

(五)注重集中主题教育。各学校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普法教育集中宣传月”活动,主动邀请“五老”、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给学生讲解法律知识。2018年“6·26”国际禁毒日活动期间,组织灵寿中学和灵寿县职业教育学校的 4200余名学生观看了以“珍爱生命,拒绝毒品,预防艾滋病”为主题的宣传图片,并请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干警讲解吸毒贩毒的危害性,教育学生抵制毒品、远离毒品;2017 年11月份,在“普法教育集中宣传月”活动期间,灵寿县初级中学和灵寿镇学区的14所学校,针对学校地处城区的特点,邀请县公安交警大队、消防大队进校为学生宣讲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并编印以“珍惜生命,遵守交通规则”为主题的宣传图册5000余份,免费发放给学生,提高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四、突出三个载体,深化“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效果

(一)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激发学生参与热情。2011年、2014年、2017年4月份,经全县15个学区推荐,组织各学区所辖小学4—6 年级阶段的167名学生开展了青少年法律知识小学组集中竞赛决赛,并为获奖学生、老师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品;5月份,以综合考察学生对《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为重点,采取笔试与演讲相结合方式,组织全县35名优秀高中、初中学生参加法律知识中学组集中竞赛活动,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和优秀单位5个。通过评选先进、选树标杆,激发全县中小学生参加普法教育的积极性。

(二)开展优秀作品评选,掀起争先创优热潮。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法制竞赛主观题评选活动,连续三届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灵寿县关工委都组织专家对中小学生法制竞赛主观题进行评审,精心筛选出1200余幅优秀作品上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办公室,参加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作品评选,其中36名学生的作品分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优秀奖,在中小学生中掀起了争做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标兵的热潮。

(三)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县关工委组织团县委、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局等单位配合教育部门,按照中国关工委制定的七条原则,连续三届积极指导灵寿县初级中学等8所学校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大力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及时排查消除学校及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发态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灵寿中学、灵寿县初级中学、灵寿县青同镇中3所学校,荣获全国“零犯罪学校”荣誉称号。


枣庄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枣庄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鲁ICP备17055914号-1

举报电话:0632-8685598   技术支持:山东英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26号